在警察槍擊事件後,司法係統如何辜負了我們
兩周前,在芝加哥槍殺麥克唐納的警察被指控一級謀殺.此後,任警察局局長被解雇了,司法部宣布將開始一項大規模的調查進入芝加哥警察局與此同時,在巴爾的摩,一名被指控殺害弗雷迪·格雷的警察站了起來試驗.
你可能會認為這些備受矚目的案件標誌著國家對致命警察暴力事件的回應的轉折點。但是有1058人去過被警察擊斃今年到目前為止,大部分時間,沒有法律費用.在我所在的佐治亞州,自2010年以來,已經有171人被警察槍殺,而且確實如此零起訴.
作為一名前聯邦檢察官和刑事訴訟教授,我一直在研究檢察官如何處理警察暴力案件。他們如何處理的利益衝突通過調查與他們合作的警察部門而長大的嗎?誰來決定一個平民的死亡合理的正如絕大多數人所發現的那樣?
結果並不令人滿意。
一個更典型的例子
麥克唐納和格雷案的起訴實際上相當不同尋常。像卡羅琳·斯莫爾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她今年35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2010年在喬治亞州布倫瑞克被兩名警察槍殺在車裏。
小是手無寸鐵。她沒有涉嫌任何嚴重罪行。在一場低速追逐後,她的車最終被兩輛警車和一根電線杆緊緊夾在中間。當她試圖向前行駛時,警官們向她開了八槍.
警察說他們擔心斯茂會開車撞到他們。大陪審團認為開槍是正當的。
如果Brad Schrade,一個調查記者《亞特蘭大憲法報》(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的記者沒有找到調查此案的一些前大陪審團成員和喬治亞州調查局(Georgia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特工。
首席探員稱之為最糟糕的他從未見過警察開槍。但是,地區檢察官傑基·約翰遜對大陪審團說,大陪審團負責決定這些警官是否應該被指控犯罪。
相反,約翰遜向他們展示了一個由警察局製作的、明顯不準確的電腦動畫再現場景。的動畫顯示斯莫爾的車轉向一邊,撞到了警察。但是,正如喬治亞州調查局(Georgia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一名特工在證詞中宣誓的那樣,“有在這個地球上不可能那輛車完全可以迅速穿過那個缺口。”
沒有人因為殺害卡羅琳·斯茂而被起訴。但這起案件表明,強大的地方檢察官和神秘的大陪審團之間的有毒組合,削弱了公眾對刑事司法係統應對警察致命暴力案件能力的信心。
大陪審團的秘密
所有州的大陪審團都有權調查犯罪,但它們的運作方式是不尋常的在我們最開放的司法係統中。檢察官單獨進入大陪審團,沒有對方律師,秘密詢問證人,隻有在有限的情況下才會公布訴訟記錄。
所以當大陪審團沒能起訴那些殺害邁克爾·布朗而且埃裏克·加納在美國,隨之而來的抗議活動不僅僅是對這些決定本身的反應。他們也是對這些公眾關注的問題閉門決定的一種反應,沒有任何解釋。
作為回應,加州成為第一州禁止大陪審團調查警察使用武力致人死亡的案件,這一規定將於明年生效。相反,加州檢察官在警察殺人案中將在地方法官麵前的初步聽證會上展示他們的證據,這是一個對抗性的、對公眾開放的程序。
檢察官的權力
但問題不僅僅是保密。真正的問題是,檢察官控製著案件是否繼續進行。無論案件是通過起訴還是預審進行,都是如此。檢察機關除了輿論和再選壓力之外,沒有人監督。
當警察殺害平民時,檢察官有多種選擇。通常,他們隻是什麼都不做讓內部警察部門的程序來處理這個問題。沒人能強迫他們起訴。檢察官在案件中挑選的自由裁量權是絕對的,他們的理由也是絕對的可能不會被事後批評.
有時,如果警察殺人事件被高度曝光——就像行車記錄儀的視頻被公布時——檢察官可能會覺得有必要做些什麼,即使他們不想追究這個案子。
進入大陪審團,然後在沒有起訴的情況下出來,顯然把責任從檢察官轉移到了大陪審團身上。檢察官可以說他們試過了,但大陪審團的判決對他們不利。
但大陪審團不是這樣的。
我當過五年的聯邦檢察官,給大陪審團做過幾十次陳述。在所有不同的案件中,檢察官每周都要見同一個大陪審團成員。他們控製著大陪審團聽取的證據。大陪審團可以要求聽取更多的證據,但檢察官可以說服他們放棄。如果——但願不會——大陪審團拒絕提出起訴,檢察官可以回到另一個大陪審團麵前。這是糟糕的形式,但它發生了。
所以當檢察官說,“大陪審團已經發言了”,這通常意味著大陪審團已經得出了檢察官允許它得出的唯一結論。
在與卡洛琳·斯莫爾之死有關的警官洗脫罪名後,約翰遜評論說,“我不能控製結果,”好像她沒有故意搞砸這個案子似的。
一個前檢察官她對一名記者說:“這是一起謀殺案,而且被掩蓋了。”但當時,約翰遜是最近才被任命的地方檢察官,民事法庭記錄顯示,警察局長派了一份致總督的信支持她的候選資格。
加州的計劃是一個開始
加州的做法是讓檢察官通過公開的初步聽證會而不是大陪審團來進行審判,這應該有助於防止檢察官最明顯的破壞形式。
但該法律遠遠沒有要求檢察官在所有警察殺人案件中提供證據。如果各州認真考慮剝奪檢察官的絕對自由裁量權,他們可以要求所有警察致命暴力案件都要舉行公開聽證會,以決定是否應該進行審判。
畢竟,我們不能指望調查記者揭露所有處理不當的案件。
當一名警察導致一名公眾死亡時,它動搖了我們對公共機構的信心,並突出了社區-警察關係的脆弱性。這些事件是公眾高度關注的問題。一個更透明的程序,一個處理所有警察殺人案件的程序,而不僅僅是那些成為頭條新聞的案件,將會是一個進步。
卡倫莫裏森,法學副教授,喬治亞州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