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應該改變對待性侵犯的方式
大學裏的性侵犯是真實存在的,而且比你想象的更普遍。據報道,五分之一的女性在大學期間遭受過性侵犯。並非所有的性侵事件都被披露,因此性侵事件的數量可能比數據顯示的要多得多。
目前,大學處理攻擊在出人意料的方式。大學在收集來自大學警察或地方執法部門的數據方麵做得很差。更令人震驚的是,對侵犯行為的懲罰很寬鬆:懲罰範圍從停課一天(耶魯大學)到被要求寫一篇反思自己行為的論文(科羅拉多大學)。
大學和學院都在做什麼
2011年,奧巴馬政府修改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政策,要求任何接受聯邦資助的學校對每一項性侵指控展開全麵調查。任何抗議都得到了認真的考慮。
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偉大的計劃,但任何被指控性侵的人都受製於“優勢證據”,而不是“排除合理懷疑”證明清白。舉證的責任在被告身上。不幸的是,證明標準不允許正當程序;它不是增加了可能性有人會被判有罪。
即將到來的性侵犯報告的變化
現任教育部長貝琪狄維士希望處理性侵犯的方式對受害者和被指控的犯罪者都公平。她的批評者擔心這種做法會讓侵犯者免於起訴。
實施性侵犯的人可能會得到赦免,永遠不會為他們的行為承擔後果。
高校應該如何改變他們處理性侵犯的方式
性侵犯不僅僅是在一兩杯酒下肚後的隨意的、兩廂情願的性行為。這是性侵犯,即使其中一方拒絕明確表示同意也會發生。
性侵犯包括:
- 不情願的性觸摸和猥褻
- 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為
- 強奸
學校必須改變他們處理性侵犯的方式。
高校必須對性侵犯作出準確的定義,並概述這種行為的後果。學校的責任不止於此。他們必須有勇氣遵守他們的政策和程序。
此外,學校必須擁有追捕強奸犯和其他性侵犯罪者所需的自由度,而且他們必須願意起訴。
性侵犯不能繼續下去。大學有能力在自己的校園裏阻止這種行為。